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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

2020-03-14

通  告  


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政策,及时为适龄儿童及成人有序提供预防接种服务,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疾病控制组研究,定于3月14日起恢复全市大部分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服务工作(名单附后)。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的需要,预防接种采取预约方式进行。请广大市民根据就近原则,与辖区接种单位联系,并预约接种时间,分时段分散接种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暂缓接种:

(一)曾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者;

(二)近一个月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、疑似病例有接触史者;

(三)接触的家庭成员中,近14天内有发热症状者;

(四)接种当天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者。 


特此通告


附件1:武汉市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名单(166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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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武汉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名单(65家)

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


附件3:武汉市产科接种点名单(38家)

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


附件4:武汉市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名单(18家)

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


附件5:预防接种流程

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



附件6:疫苗接种及个人防护建议

一、疫苗接种建议
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推迟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,按照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(2016年版)》及时接种和补种,不影响最终免疫效果。非免疫规划疫苗在知情、自愿、自费的情况下,按照疫苗说明书免疫程序开展接种。

二、个人防护建议

(一)受种者及陪同人个人防护

1、各接种单位应配备测温设备,在接种门诊外对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检测体温,询问健康状况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者暂缓接种,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2、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进出预防接种门诊全过程需佩戴口罩(不能佩戴口罩婴幼儿除外),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。

3、严格遵守接种后留观30分钟的规定。加强留观室通风消毒,减少人员走动,尽量保证受种者(包括陪同人员)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
(二)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

1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/乡镇卫生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内工作人员做好一级防护,穿戴工作服、一次性帽子、一次性隔离衣、一次性乳胶手套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

2、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做好二级防护,在一级防护基础上,穿戴防护服、护目镜或防护面罩、一次性鞋套。


武汉市卫生健康委

2020年3月13日


来源: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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